关于做好2021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2020-11-10 13:36:26网络整理
粤招办普〔2020〕47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校: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9〕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广东省2021年民航招飞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计划
2021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招生院校共6所,分别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烟台南山学院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送培单位共5个航空公司,分别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瑞丽航空有限公司、青岛航空有限公司。
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下文简称“招飞单位”)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按《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2020〕12号)执行。
(二)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及各招飞单位条件要求,学生可参考《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件2)。具体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详见各招飞单位公布的简章。
(三)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及各招飞单位的标准。
(四)文化条件:高考文化课总分需达到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且不低于各招飞单位自行确定的单科成绩要求。外语语种限英语。考生需符合各招飞单位在招飞简章中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三、招生管理
(一)广东省的民航招飞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统一部署、统一宣传、联合行动,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与各招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有专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民航招飞工作。
(二)按照各招飞院校为招飞主体、航空公司深度参与的原则,我省民航招飞工作2021年在招飞宣传动员、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民航航空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由南方航空公司牵头,各招飞院校和送培单位组成招飞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三)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招飞宣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制定招飞各环节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疫工作职责,完善预选初检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程序,严谨细致地做好各环节防疫工作,确保参检学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凡报考民航招飞院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在中学报名,报名时考生要认真、详细地了解相关招飞院校及其对应的送培单位,由考生自主选择招飞院校,参加由招飞单位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组织的预选初检。预选初检合格的考生参加由招飞单位分别组织的体检并接受背景调查。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普通体检、考试和填报高考志愿。
(五)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向各招飞单位申请报名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以下简称“招飞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招飞,并参加后续招飞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中确认并生成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考生未在招飞系统确认并生成 “有效招飞申请”的,不得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
四、招生程序
(一)第一阶段:高考前的民航招飞选拔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考生报名、预选初检、体检及背景调查等。
1.宣传动员(2020年11月中下旬)。民航宣传动员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各地市招考部门统筹组织所属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全面宣传2021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标准条件、报考程序,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本科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各招飞单位组成宣传组,跟各地市与招考部门沟通协调后,到相关中学与学生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
2.招飞报名(2020年11月中下旬)。
(1)考生招飞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学校报名,并填写《2021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结束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21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见附件4),于2020年11月30日前按时将报考名册汇总到所属市招生办(考试中心)。
(2)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收齐名册后,在2020年12月3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将名册电子版发送到南方航空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由招飞单位使用。
3.预选初检(2020年12月中上旬)。
根据各地的报名情况,招飞单位在各地级市共同设立面试站进行学员预选初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5)。各地招生办(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6)。
学生预选初检时需持有《2021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视力验光单,否则不得参检。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在各招飞单位指定网站公布。
4.体检(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
预选初检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由各招飞
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招飞单位另行通知。
5.背景调查(2021年3月-5月)。
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各学校应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学生表现情况。
6.在“招飞系统”填报有关信息(2020年11月-2021年5月)
为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民航局及各招飞单位的安排,登录“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招飞系统于高考当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二)第二阶段:高考后的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
1.填报志愿。
各招飞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均属提前批次录取。在《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中,各招飞院校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将统一列于本校的国标代码之下,不同航空公司在同一招飞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以不同的专业组及专业代码区分。
由于今年民航在广东有5个送培单位和6所招飞院校进行招生,符合条件的合格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在“招飞系统”中填报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在我省高考志愿系统提前批填报对应的招飞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代码,即广东高考志愿系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招飞系统”的“有效招飞申请”一致的招飞院校及专业,否则不能录取。如提前批未能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2.投档录取。
(1)录取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民航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在体检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且在“招飞系统”填报确认了“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2)投档时,省招办按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已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五、入学复查及其他
(一)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发现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复检合格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学习等原因停飞的,可按照国家或普通高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改学其他地面本科或专科专业。
(二)其他。
考生须通过各招飞单位公布的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具体了解各招飞单位的体检要求、体检费用支付、招生录取原则和选考科目要求等相关信息。被招飞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及待遇,请查看相关航空公司以及招飞院校的招生简章及网页。
六、工作要求
民航招飞工作关系我国民航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考生的切
身利益,各级招生部门、各中学、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维护我省良好招生秩序,维护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各招飞单位要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教育部、民航局的招飞工作规定,按照我省的工作部署,切实组织好在粤招飞工作。
请各市招生办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各市县招办及中学。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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