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育学院(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6-01 19:29:50网络整理
第五章 招生机构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9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向物价部门备案。2019年学费为:产品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69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6600元/年,其它专业60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以物价局备案为准。住宿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2019年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在校学生经过学习和考核后,各方面都符合培养要求,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1. 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宁波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6
联系电话:0574-87212325 87200222 传真电话:0574-87212325
2. 文教路校区:宁波市文教路1号宁波教育学院文理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315016
联系电话:0574-87211651 87200026 传真电话:0574-87200026
3. 学校网址:http:// www.nbei.net
4. 招生网:http:// zsw.nbei.net
5. 电子信箱:njyzsb@126.com
6. 监察电话:0574-8237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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