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4)
2019-06-01 18:47:00网络整理
(二)奖励、资困措施
1. 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发奋勤学,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励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 特困补助
为了减轻特困生的后顾之忧,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按国家规定分档发放)、特困生补助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比例提取),用于特困学生的补助。
3. 勤工助学
为了解决学生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并按相应付出及约定发给勤工助学金。
(三)转专业规定
入学后有一次转专业机会,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可在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末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参见学院有关规定。
(四)毕业与发证
高职生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浙江省教育厅验印,我院发给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招生咨询方式
1.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2. 邮编:322100
3. 联系电话:0579-86668888
4. 录取传真:0579-86668858
5. 院校网址:http://www.guangshaxy.com
6. 监督电话:0579-86668895
若本章程与有关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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