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6-01 18:27:24网络整理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学生学费每人每年6000元,其中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会计、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每人每年6900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每人每年9000元;中澳合作项目专业每人每年15000元;中美合作项目专业每人每年18000元。住宿费四人间1600元/人/学年,六人间12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及新生“钻石”奖学金等二十多项校外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739200
(2)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3)学校网址:http://www.zf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zfc.edu.cn
微信公众号:浙金院招生信息窗(zjyzsxxc)
(4)监督电话:0571-86739268,8673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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