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3)
2019-06-01 10:11:08网络整理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应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十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办学
第十七条 我校自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本-硕-博一体化联合培养项目,实现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由我校长望学院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两校共同制订,安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联合培养的学生中,择优选拔不少于三分之一学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生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择优采取硕博连读方式。
第七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八条 我校与雷丁大学合作举办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中外合作办学)六个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其中,法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模式为3+1模式,其余5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模式均为4+0或3+1模式,以上六个专业在我校雷丁学院就读。
我校与爱尔兰沃特福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在我校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就读。
我校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合作举办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在我校传媒与艺术学院就读。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雷丁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48000元/生?年;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专业和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两个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26400元/生?年;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
第二十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学费、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咨询电话:025-58731378,传真:025-58731333,招办邮箱:zsb@nuist.edu.cn,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招生咨询QQ群:667824386,招生办官方微信:nxdzsb,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国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高考预测、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