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6 21:44:32阳光高考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119
湖北省招生代码:7157
举办方:湖北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廖长林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关山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鲁巷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hubstc.com.cn
联系电话:(027)87588880,87588821,87588921,87588226
传 真:(027)87587800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湖北省技能高考考生或具备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湖北省中职考生。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三公”原则,做好招生各环节的纪律监督,确保考试安全、录取规范、结果公平,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邮箱:hbkjjyb@163.com、hbddjwb@163.com。举报电话:027-87588226、87588846。
第七条 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和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湖北、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1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所有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2019年普通高考(或技能高考)。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2019年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综合、专业知识及技能操作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单招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