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2009-12-08 10:15:02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一、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
教学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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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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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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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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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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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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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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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绘画
|
4年
|
120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02
|
雕塑
|
5年
|
15
|
同绘画专业
|
|
03
|
美术学(美术理论)
|
4年
|
45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
|
04
|
绘画(书法)
|
4年
|
20(其中男10)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
|
设计
学院
|
05
|
艺术设计
|
4年
|
200
|
同绘画专业
|
06
|
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
4年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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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
4年
|
40
|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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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
|
4年
|
40
|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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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
|
4年
|
20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工业
设计
学院
|
10
|
工业设计(工业产品设计、信息交流设计、展示设计)
|
4年
|
120
|
同绘画专业
|
音乐
学院
|
11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4年
|
20(其中男8)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12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4年
|
22
|
||
13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4年
|
30
|
||
14
|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4年
|
5
|
||
15
|
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
|
4年
|
3
|
||
16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年
|
9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17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4年
|
6
|
||
18
|
音乐学(音乐理论)
|
5年
|
15
|
同绘画(书法)专业
|
|
19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
4年
|
40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流行音乐
学院
|
20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
4年
|
30
|
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
|
21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
4年
|
24
|
||
2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
4年
|
6
|
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
|
23
|
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
|
4年
|
30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
|
24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4年
|
30
|
||
影视
学院
|
25
|
表演
|
4年
|
30(其中男15)
|
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
|
26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年
|
30(其中男15)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27
|
戏剧影视文学
|
4年
|
25(其中男13)
|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
|
28
|
导演
|
4年
|
12(其中男7)
|
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
29
|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
|
4年
|
25(其中男13)
|
同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专业
|
|
舞蹈
学院
|
30
|
舞蹈编导
|
4年
|
16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31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4年
|
32(其中男13)
|
||
32
|
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
|
4年
|
12(其中男6)
|
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
|
|
33
|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
|
4年
|
15(其中女15)
|
同舞蹈编导专业
|
|
34
|
舞蹈学(舞蹈理论)
|
4年
|
16
|
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
|
传媒
学院
|
35
|
广播电视编导
|
4年
|
80(其中男40)
|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
36
|
录音艺术
|
4年
|
20(其中男10)
|
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
37
|
动画
|
4年
|
100
|
同绘画专业
|
|
38
|
摄影
|
4年
|
20
|
||
39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50
|
||
40
|
广告学
|
4年
|
20
|
||
人文
学院
|
41
|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
4年
|
50
|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
42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
4年
|
50
|
||
43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
4年
|
70
|
||
文化
产业
学院
|
44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4年
|
40
|
|
尚美学院
|
45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年
|
15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
46
|
表演
|
4年
|
10(其中男5)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47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年
|
10(其中男5)
|
||
48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4年
|
10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3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49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4年
|
10
|
同尚美学院表演专业
|
|
50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4年
|
2
|
||
51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4年
|
3
|
||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
52
|
艺术设计
|
4年
|
190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
53
|
表演
|
4年
|
20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5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年
|
20
|
||
55
|
舞蹈编导
|
4年
|
30(其中男10)
|
||
56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
4年
|
40
|
※注:1、以上专业2010年具体录取办法以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全文公布的为准;
2、除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面向江苏招生外,其他学院所列本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3、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③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④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⑤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我校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⑥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⑦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持《南京艺术学院专业合格通知单》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联合招生考试。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④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②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服装展示专业要求:男身高1.80米以上,女身高1.7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二)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南京艺术学院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广告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持省考试院发给的《2010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本简章规定的校考报名时间到学校进行报名,按时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③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凡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报考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绘画(书法)专业的河北考生,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③选择在南京艺术学院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远程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 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1月15—17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体育馆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现场交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报考我校的外省考生,同一专业不得重复报考,如有重复报考的,考试成绩取最低分;
⑤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上海考生除外)。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⑥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⑦在外省招生的所有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考费用
校内考点:报名费20元;初试费120;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20元;
校外考点:初试费180;复试费:考试科目三科以上的150元,考试科目二科的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80元;
※考生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费一律不退。
(四)报名交验的材料
1、交验考生所属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经验证无误后方可报名;
2、交验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3、外省考生准备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黑白近照3张;
4、在南艺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交验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三、考试科目、内容
(表1)
招生专业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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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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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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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考生:参加江苏省美术统考:①素描②色彩
外省考生:
①素描(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 4开画纸)
②色彩(静物默写,4开画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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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
艺术设计
|
|
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
|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
|
工业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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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
摄影
|
|
数字媒体艺术
|
|
广告学
|
|
美术学(美术理论)
|
相关专业文章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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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
|
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
|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
初试:面试(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相关专业文章一篇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
绘画(书法)
|
①楷书、行书临摹:根据所提供的碑帖范本,各选楷书、行书一种,四尺三开竖式②命题创作:行书、隶书、篆书、草书各体任选一种,四尺三开竖式
|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
|
初试:形体测试;复试:①才艺展示②口试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1首、面试
复试演唱:自选歌曲2首(曲目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初试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1首;自选乐曲1首(不用伴奏)
复试演奏:自选乐曲2首(不用伴奏,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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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初试演奏:大小调音阶、琶音(管乐:连、吐音;弦乐:连、顿音及双音音阶);练习曲2首(不同性质)、中小型乐曲1首(不用伴奏)
复试演奏: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技巧性快板乐章)或大型乐曲1首(不用伴奏)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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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初试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车尔尼740程度);古典奏鸣曲一个乐章(快板乐章)
复试演奏:①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中大型乐曲1首(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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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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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歌曲写作②器乐曲写作③和声④钢琴演奏及面试⑤基本乐理⑥视唱⑦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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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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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歌曲写作②和声③钢琴演奏及面试④基本乐理⑤视唱⑥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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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理论)
|
①演唱或演奏②音乐基础知识与文论写作③基本乐理④视唱⑤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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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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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考生:参加江苏音乐统考,考试内容见省音乐统考通知
外省考生:①主科:演唱或演奏②加试:演奏或演唱(不同于主科)③音乐基础知识④基本乐理⑤视唱⑥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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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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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流行音乐演唱
复试:①演唱(曲目不同于初试)与面试(含形体展示)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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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
初试:乐器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各一首(钢琴740以上程度),乐曲1首
复试:①演奏(曲目不同于初试)与面试(含才艺展示)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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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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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面试
复试:①和声②歌曲写作③基本乐理④视唱⑤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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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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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面试
复试:①文论写作②音乐常识(参考书目:《音乐》—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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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乐器修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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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演奏或演唱
复试:①音高听辨与面试②基本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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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
初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朗诵(自备,限3分钟)③演唱(自选歌曲1首)
复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朗诵(自备,限3分钟)③形体(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等)
三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形体、演唱、朗诵综合测试
|
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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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①朗诵(文学作品:自备诗歌或散文或小说或寓言等)②面试(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①看图说话(根据指定材料,可作适当改编,限3分钟)②朗读(指定稿件)③才艺展示(非语言类)
三试:①语言面貌(1分钟自我介绍)②新闻播报(根据指定材料播报新闻,2分钟)③主持小栏目:(根据指定材料,作适当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栏目,用口语主持,限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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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
初试:笔试(命题写作)
复试:①命题说故事(限3分钟)②面试(文史知识,影视常识、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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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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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①朗诵(自备作品,限3分钟)②命题集体小品
复试:笔试(命题写作)
三试:①看图说话(根据指定材料)②面试(影视文学常识,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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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
|
初试:面试(文史知识,影视常识,综合能力测试)
复试:笔试(命题写作)
|
舞蹈编导
|
一试:①口试;②技巧组合(无音乐,1分钟以内)
二试:①即兴表演;②剧目表演(动作流畅、肢体、情感、表现力强)
三试:①编导综合能力测试(自编2个8拍动作,用3种情绪表演);②命题编舞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一试:①口试;②软开度测试
二试:①基本功:把杆测试;跳转翻单一测试(包括小跳、中跳、大跳、平转、掖转、跨腿转、点翻、串翻等自选技巧);②动作模仿能力测试(中国舞类)
三试:①剧目表演(自选,要求动作平稳、流畅、具有表现力,时间长度:1分半);
②即兴表演(要求与音乐风格相统一、节奏合拍、思维敏捷、想象丰富)
|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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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
|
一试:①口试;②动作模仿能力测试;
二试:①演唱(自选歌曲一首)②舞蹈展示
三试:①命题小品;②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同于二试)
|
舞蹈学(舞蹈理论)
|
一试:①口试;②基本功:软开度测试;跳跃测试(小跳、中跳)
二试:①剧目表演(自选,时间长度:2分钟以内);②动作模仿能力测试
三试:①笔试(舞蹈作品分析)
|
广播电视编导
|
初试:①面试②才艺展示
复试:①看图写作②电视作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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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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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①面试②演唱或演奏
复试:①音响听辩与声学常识②命题写作
|
南京艺术学院尚美学院在江苏省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
|
招生专业及方向
|
考试科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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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表、导)
|
同影视学院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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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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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影视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同舞蹈学院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参加江苏省美术统考:①素描②色彩
|
(表3)
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
|
招生专业及方向
|
考试科目
|
表演
|
①表演②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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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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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普通话语音②语言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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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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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舞蹈基本功②舞蹈编导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
①演唱或演奏②基本乐理、听音③视唱
|
艺术设计
|
①素描②色彩
|
四、报考时间、地点
(表1)
招生专业及方向
|
报考时间、地点
|
绘画
雕塑
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工业设计
动画
摄影
数字媒体艺术
广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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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 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 1月19日上午8:30—11:30素描考试,下午1:30—4:30色彩考试
②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市汉口杨叉湖)1月24、25日报名,1月27日考试
③广州职业学院(广州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1月25、26日报名,1月27日考试
④甘肃兰州铁路三中(兰州和政东街84号)1月27、28日报名,1月29日考试
⑤广东省博罗县华侨中学(惠州市博罗大道) 时间待定
⑥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月28、29日报名,1月30日考试
⑦河南郑州铁路六中(中原东路124号)2月1、2日报名,2月3日考试
⑧河北石家庄 具体地点及时间待定
⑨浙江杭州师范学院(文一路222号)2月6、7日报名,2月9日考试
⑩山东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2月27、28日报名,3月1日考试
⑾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2月20、21日报名,2月22日考试
⑿四川成都 具体地点及时间待定
⒀江西师范大学(南昌紫阳大道99号)2月25、26日报名,2月27日考试
江苏考生: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考试时间2009年12月12日,报名时间及信息确认时间等具体安排见省考试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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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美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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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18日上午8:30—11:30考试。
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汉口杨叉湖)1月23、24日报名,1月25日上午考试
其它考点报考时间、地点同绘画专业,考试时间见各考点现场通知
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月18日上午8:30—11:30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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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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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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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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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18日下午1:30—4:30考试。
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汉口杨叉湖)1月23、24日报名,1月25日下午考试
其它考点报考时间、地点同绘画专业,考试时间见各考点现场通知
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月18日下午1:30—4:30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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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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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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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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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20日上午8:30—10:30楷书、行书临摹考试,下午1:30—3:30命题创作考试。
其它考点报考时间、地点同绘画专业,考试时间见各考点现场通知
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月20日上午8:30—10:30楷书、行书临摹考试,下午1:30—3:30命题创作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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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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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18日上午8:30开始考试
②山东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2月27、28日报名,3月1日考试
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月18日上午8:30开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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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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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音乐学院通知
②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麓山南路153号)2月20、21日报名,2月22、23日考试
③兰州考点(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2月24、25日报名,2月26、27日考试
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音乐学院通知。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参加省音乐专业统考,信息确认、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见省音乐统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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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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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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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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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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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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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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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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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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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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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流行音乐学院通知
②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麓山南路153号)2月20、21日报名,2月22、23日考试
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流行音乐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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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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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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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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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乐器修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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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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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影视学院通知
②北京电影制片厂仿清楼(海淀区北三环路77号)2月20日开始报名,2月22日开始考试,具体考试安排现场通知
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影视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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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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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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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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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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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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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8日开始初试。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舞蹈学院通知
②北京考点 时间待定
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8日开始初试。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舞蹈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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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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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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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舞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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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舞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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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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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复试时间同江苏考生
②北京电影制片厂仿清楼(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2月21、22报名,2月22、23、24日考试
③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市汉口杨叉湖)1月23、24日报名,1月25、26日考试
④浙江杭州师范学院(文一路222号)2月6、7日报名,2月8日考试
⑤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麓山南路153号)2月20、21日报名,2月22、23日考试
⑥江西师范大学(南昌紫阳大道99号) 2月25、26日报名,2月27、28日考试
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通知。1月20日上午8:30—看图写故事考试,下午1:30—电视作品分析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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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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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复试时间同江苏考生
②北京电影制片厂仿清楼(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2月21、22报名,2月22、23、24日考试
③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市汉口杨叉湖)1月23、24日报名,1月25、26日考试
④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麓山南路153号)2月20、21日报名,2月22、23日考试
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通知。1月19日上午8:30—音响听辨与声学常识,下午1:30—命题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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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学籍的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须凭所在学校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
(表2)
南京艺术学院尚美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考地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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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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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地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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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表、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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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尚美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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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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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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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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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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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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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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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考生: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信息确认、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见省音乐统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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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考地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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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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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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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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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面向江苏省各市县职教中心、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文化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招生。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加试时间见江苏省考试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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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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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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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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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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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优录及奖励政策
(一)对于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台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展示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三)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于2010年4月初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专业考试是否合格。
(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dept.njarti.edu.cn/xsc/。
(四)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五)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邮购简章者可通过邮局汇款到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每份20元,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姓名
(七)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邮政编码:210013
学校网址:http://www.njarti.edu.cn/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njarti. cn
联系电话:学校招办(025)83498055 83498382
美术学院83498126
设计学院83498099
工业设计学院83498634
音乐学院83498131
流行音乐学院83498311
影视学院83498189
舞蹈学院83498273
传媒学院83498169
人文学院83498354
文化产业学院83498641
尚美学院83498305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8349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