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15 15:47:58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4230
学校全称: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高校。
一、办学层次:高职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与汤口路交叉口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六、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安徽省招生政策执行。
6、学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7、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8、学院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七、体检要求:按安徽省体检标准执行。
八、学费标准:按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组织机构和人员:
1、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2、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注意事项:
根据安徽省高招办下发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必须在正式录取前将新的通信地址、邮编、姓名、考生号、电话等信息发电子邮件至zsb@sje.cn(其它方式无效),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以上各项政策由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551-3690888
传真:0551-3506540
邮编:230601
网址:http://www.hfitu.cn
E-mail:zsb@sj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