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15 11:49:10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招生语种要求:除报考英语专业的学生限考英语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男女生比例:不限。(2)身体状况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合格。4.进档考生录取程序:对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达标及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科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省考试院关于平行志愿投档、提档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如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再按有关规定进行补录或降分录取。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其专业,若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余考生依次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录取。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如想改换专业,可在入学后按规定调整。6.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登陆我院网站或拨打电话查询。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其他1.进行奖、助、补、减免等系列奖助措施,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最高奖学金8000元/生/年。2.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邮编:230601地址: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汤口路中段;电话:0551-3690801、3690802、3690807(传真)网址:http://www.hffe.cnE-mail:zhaosheng@hff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