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专业介绍
2009-06-09 13:23:54广西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
(本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理论、区域经济学、宗教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本专业是自治区级优质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中等学校的政治课教师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宣传、文秘、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管理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
主要课程: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与方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概论、政治学原理、法学概论、民法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西方经济学、逻辑学、伦理学、中国文化概论、中学思想政治教学论等。
法学专业(本科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律惯例,尤其是WTO规则,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层社区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特别是适合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岗位要求的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等。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在民政、社会保障、劳动和卫生管理等政府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及其他社会服务和公益团体、社区等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实施、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管理、社会服务、办公文秘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相关技能与方法,具有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工作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与团体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实务、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社会政策与法规、中外社会思想史、社会心理学、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社会统计学、民法学等。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东南亚贸易方向)(本科四年,授经济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本专业培养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对外贸易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基本理论,了解当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尤其是WTO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同时又有一定的信息产业方面的知识,具有从事外贸实务的基本技能。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国际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函电等。
历史学专业(本科四年,授历史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中等学校的历史课教师和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从事宣传、文档、编校及旅游文化开发与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思想品德好,掌握历史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知识面广、综合素质强,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能力。
主要课程: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通史、中国文化史、中国经济史、中国思想史、中国史学史、史学概论、中国社会生活史、版本目录学、训诂学、史源学、史学论文写作、历史教学论、自然科学基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