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1:13:09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9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代码:10862)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工科普通高校,办学层次属专科。学生修业完毕并符合学院各项要求准予毕业的,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由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在2004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学院,为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院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院校。近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在99%以上。学院校园为“二区二基地”结构。二区:广州市天河校区、广州市从化校区。二基地:飞来峡实训基地、江湾实习电站。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招生办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结合本院实际,特提出如下录取规则:
一、对考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及综合素质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在省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当考生德、智、体各方面都符合要求,且高考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特长、文艺特长的考生。
四、按省招生办公布的文科、理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考生。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执行各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
五、所有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学院不加试任何科目。
六、专业安排按考生所填志愿的顺序安排,若专业人数太多,由学院视实际情况安排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七、凡符合教育部及广东省招委会和广东省卫生厅的体检要求的均可报名。
八、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对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共19个专业(含方向)不招色盲、高度近视、肢残考生;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美术特长的考生;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为英语,同等条件下有参加英语口语考试者优先录取。
九、水利工程系、土木工程系新生在广州天河校区就读,电力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新生在广州从化校区就读。
十、学费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准收费,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物业管理、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按5000元/年.人收费,其他专业按6000元/年.人收费;住宿费按宿舍条件实行不同收费:天河校区500-750元/年.人;从化校区4人房间1500元/年.人,6人房间按1000元/年.人收取。
十一、学院设有奖学金,奖励成绩优秀学生。同时学院提供勤工俭学机会并积极协助学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天河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
邮政编码:510635
从化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江埔街
邮政编码:510925
招生办电话、传真:020—384907043849091938490923(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徐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gdsdxy.cn
电子邮箱:zsjyb@gdsd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