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02:54:00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三、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四、层次:高职(专科)
五、性质:公办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七、学院概况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占地面积910亩,建筑面积37.6万平方米。各种实验仪器设备总值11684.25万元,馆藏各类图书、刊物58.7万册。拥有完备的实验实训场所,建有省内领先的路桥、汽车、工程机械等专业实验室85个。学院设有6个专业教学系和1个成人教育部,现有全日制在籍学生10895人。有专任教师511人,其中正高职称14人,副高职称219人;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236人。全日制专科教育开设了28个专业,其中汽车运用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4个专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物流管理、工程造价2个专业为省级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学院先后获得了“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质量50强”、“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国家知名高职院校十大就业典范”等荣誉称号,是湖南省10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和国家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3、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别及比例。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方式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美术类考生的录取按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九、奖助措施: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奖金金额最高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金额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金额最高为3000元/年;学院设有四个等级的奖学金,金额最高为4000元/年;我院还与部分企业合作,设置了“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奖学金”、“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奖学金”、“湖南华宇科技集团奖学金”、“湖南山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奖学金”等。部分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还可申请困难补助,参加勤工俭学。
十、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学费:商务英语、文秘专业为3200元/年,会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专业为3500元/年,汽车运用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工程造价为4400元/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为4600元/年,其他专业为4000元/年。
十一、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635号
联系电话:0731-5581784、5572499、5570345(传真)邮政编码:410004
网址:www.hnjtzy.com.cn
E-mail:hnjtzy@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