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22 12:24:27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码:13582
学院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20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8年。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8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46.5万元。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学生入学后所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2.男女比例: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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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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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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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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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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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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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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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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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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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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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1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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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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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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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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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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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1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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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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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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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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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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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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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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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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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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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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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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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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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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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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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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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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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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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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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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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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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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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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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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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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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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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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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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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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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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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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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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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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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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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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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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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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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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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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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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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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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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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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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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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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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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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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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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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照辽价发[2007]89号文件标准执行退费。
六、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考生不予录取。
3.调档比例:120%
4.录取规则: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之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的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
(2)首先按第一志愿所报专业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各专业录取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七、其他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412-6520668、6520418
传真:0412—6520321
通信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200号
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14044
网址:http://www.ustl.edu.cn
电子邮箱:lkdxxxy@163.com
九、本章程由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