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07-11-28 17:04:23南京农业大学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南京农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我校办学发展方向和专业培养的需要,努力探索高考改革新路子,为学校选拔更多优秀生源,为国家挖掘和培养更多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及基本条件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1、平时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获得有关奖项(包括全国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国高校招生研究会主办的《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在高中阶段获得经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报名,2007年12月31日截止。
四、操作程序
1、考生需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站(http://xszj.njau.edu.cn/zsxx),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南京农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申请表》,连同其它申请材料邮寄至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请于2007年12月31日前提交(以当地邮戳为准)。内容包括:①南京农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申请表(请到我校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后索取),②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③原始成绩表,④老师推荐信,⑤个人简介,⑥1寸彩色近照2张。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至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请在邮寄的信封上注明“自主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2、我校将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南京农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条件、计划、规则等,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3、学校成立由专家组、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考核委员会。对获得有关奖项的考生,其奖项经过我校考核委员会确认后,可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但不得报考我校本硕连读的两个“基地班”专业);其他考生须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文化考试、面试,根据考试和面试的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具体考试、面试初步安排在2007年元月20日左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我校组织有关专家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后,对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考生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xszj.njau.edu.cn/zsxx)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报教育部备案。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举报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5、为保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自主选拔录取对象需与我校签订协议,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具体享受的优惠政策。
五、录取
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2008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身体、政审符合要求,第一志愿(平行志愿须A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且所报考的专业为2008年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本科招生计划,我校按公布的政策予以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六、本规定由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办法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邮编:210095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4395708、84396458(传真)
电子信箱:zsb@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