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7-11-22 10:39:56北京物资学院
北京物资学院是198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经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将于2008年在北京市的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艺术特长的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二、招生计划
2008年,北京物资学院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25人,其中:
1.管弦乐类20人:单簧管、双簧管(重点招收)、大管(重点招收)、圆号(重点招收)、长号(重点招收)、大号(重点招收)、小号(重点招收)、次中音号(重点招收)、萨克斯、长笛、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2.舞蹈类3人: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3.声乐类2人:美声(重点招收)、民族(重点招收)、通俗。
三、报考条件
取得北京市2008年艺术特长生等级测试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且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
四、报名办法
参加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等级测试有关事项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请于2007年11月30日至2008年1月9日24:00在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的“艺术特长生”专栏填写报名表并打印。
考生或考生家长持已打印的报名表(贴好照片,应届考生需加盖高中学校公章;往届考生在户口所在区县高招办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2008年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80元、考生所获业余考级最高证书及高中以来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08年1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6:30在我校团委(北京物资学院人文楼)办理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五、测试
请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于2008年1月27日(星期日)全天,到北京物资学院团委进行测试(详见测试须知)。
六、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我校将在两周内将成绩上网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测试结果,网址为:www.bwu.edu.cn/07zs。
七、录取条件
1.对于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条件,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我校与其签订《北京物资学院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书》,在高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考试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降分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安排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的各项活动,遵守《北京物资学院艺术特长生管理规定》及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八、相关网址
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招生网页:http://www.bwu.edu.cn/07zs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主页:http://www.bwu.edu.cn/youth
九、报名咨询
上午10:00—11:00下午16: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8953443989534406
咨询人:林老师 吴老师 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