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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07自主选拔暨保送生招生简章

2006-12-20 14:26:50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

西南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高校,全国本科教学优秀学校。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入探讨人才选拔新机制,逐步建立与网上远程录取相适应的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的招生管理体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07年第一批次本科部分专业招生计划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

  一、 报名条件

  1、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四川、重庆、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和湖北等七省(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l 在创造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l 在语言、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l 县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l 高中阶段连续两年获所在中学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奖;

  l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突出;

  2、保送生报名条件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

  二、 报名方式:

  1、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考生申请,中学推荐,网上报名的方式。

  ⑴ 报名考生登录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注册,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报名时考生须确定报考学院(系)志愿和专业志愿。

  ⑵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报名申请表”和“中学推荐表”。“报名申请表”和“中学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审查签字盖章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推荐考生由所在中学审查后在本校公示一周。

  2、保送生报名采用考生自荐或中学推荐方式。申请者按要求如实填写《西南交通大学2007年保送生选拔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按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3、邮寄地址:四川成都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收件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2887600386

  4、报名时间

  自主选拔录取暨保送生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2日,以邮件邮戳为准。

  三、 考核

  1、 初审:西南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者在中学阶段的各类表现情况,结合我校学科特点,确定优秀学生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将于2007年1月5日在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上向社会公布。

  2、 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文科笔试科目:语文、英语

  理科笔试科目:数学、英语

  面试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面试内容由各学院(系)面试组确定。

  复试时间:2007年1月14日,上午进行笔试,下午进行面试。

  复试合格名单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综合排名,文化课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按各学院(系)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3、 考核收费

  参加考核的考生向学校交纳考试费:80元/人(此收费标准已经报四川省物价局审批,最终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4、 保送生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进行初审。保送生复试纳入自主选拔录取复试。

  5、 复试合格名单公示:复试合格考生名单于2007年3月上旬在“阳光高考”网、西南交通大学校园网和西南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公示。考生所在中学须将复试合格名单公示一周。通过公示的复试合格名单将报送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 录取

  1、 考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被列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名单。复试合格考生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第一批次本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在网上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本人高考考生号和高考成绩。

  2、 自主选拔专业安排。学校根据考生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专业志愿、复试中的综合表现、以及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设置情况,在考生所报学院(系)内安排考生的专业。录取专业在录取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列入自主选拔录取名单。

  3、 复试合格的保送生,须由当地省级招办审查资格,并报教育部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合格的考生,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招办审批后录取。

  4、 录取名单公示。录取后的名单公示方式同复试合格名单公示方式。《录取通知书》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后交由邮局统一邮寄。

  五、 监督

  1、 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3、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电话:028-87600066

  4、 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 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如果有悖国家法规或教育部政策,以国家法规或教育部政策为准。

  联系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

  处招生办公室,邮编:610031

  联系电话:028-87600386、87600373


[标签:保送 大学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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