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2024-07-01 17:21:52新疆艺术学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各省(区、市)规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2.我校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对高考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限制,对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限定文理科类。
三、招生专业及组考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4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考生范围将根据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进行限定,考生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科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各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详见《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表》,若一个招生专业对应多个省级统考子科类,则其中任一子科类合格即可报考。各专业招考方式如下:
(一)不组织校考的专业
(二)组织校考的专业(线上考试,满分200分)
1.报名要求
(1)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本科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2)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将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考生不得兼报专业(含方向)。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了解专业信息及考生注意事项。因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考生自负后果。
2.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与缴费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线上考试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6日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及微信公众号通知。)
考生登录新疆艺术学院官网https://www.xjart.edu.cn,选择“招生就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本)”进行注册报名,或者直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bkzs.xjart.edu.cn/选择“专业考试报名(本)”进行注册报名。
(2)考生登录,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凡不按简章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者,将不能参加校考。
(3)网上审核,上传身份证、统考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4)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
(5)报考过程中,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不能更改和退费。
3.我校2024年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以下所列种类,凡未列出的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1)声乐演唱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2)键盘演奏类:钢琴、手风琴;
(3)西洋乐器演奏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
(4)中国乐器演奏类: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热瓦甫、艾捷克、弹拨尔、萨塔尔、手鼓、冬不拉、马头琴、库姆孜;
(5)现代音乐类:流行演唱、流行乐器演奏(电吉他、电贝司、流行萨克斯、流行打击乐、流行键盘)、双排键。
4.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5.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四、录取方法
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以及德、智、体、美、劳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须按照我校省级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取得与所报专业相对应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不同专业(含方向)录取原则如下:
(一)艺术类批次各专业
1.按校考成绩排序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木卡姆演唱)、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组织校考,不做分省计划,文理科(历史类和物理类)兼招,统一排序,不单独设置文理(历史类和物理类)计划数。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校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按上述要求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将在录取结束后,通过校考成绩查询系统在该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按综合分排序
音乐学、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美术设计类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省份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3.录取过程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时,校考专业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其中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为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与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比值,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统考专业执行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
4.新疆考生填报普通类计划时,高考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普通类计划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若考生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计划编制、录取批次或其他录取事项另有要求,我校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二)普通本科批次各专业
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等艺术类专业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