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连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
2024-07-01 15:25:01大连大学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标准收取。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③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二等33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三等2800元/人(依国家有关政策适当调整);④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⑤校内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⑧临时性困难补助;⑨学费减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合格成绩,各省级统考科类详见我校招生网。
(1)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为准,各省没有明确规定的按如下原则(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所得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所得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艺术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3.对于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录取时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七、其它
若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调整涉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我校将依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11-87403633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http://www.dlu.edu.cn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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