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4-06-28 17:32:33天津理工大学
学校的前身为天津理工学院,于1979年以天津大学理工分校名义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1996年,原天津理工学院与原天津大学分校、天津大学机电分校、天津大学冶金分校三所本科院校合并,组建成新的天津理工学院。经教育部批准,2004年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
一、招生计划
天津理工大学2024年面向全国招收美术类文科、美术类理科考生。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产品设计 |
120 |
视觉传达设计 |
125 |
环境设计 |
100 |
摄影 |
25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
80 |
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发布信息为准,或于2024年5月下旬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tjut.edu.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的考生。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
三、录取原则
考生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出省条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投档原则,见档后遵循各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实施录取。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
1.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选择备案的为准。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2.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7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30%。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二)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高考文化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四、学费标准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每生12000元/年,摄影专业学费每生15000元/年,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生30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五、入学报到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于七月下旬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寄发给考生。
新生开学时凭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省美术统考证办理入学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入学时还需按照“涉外教育须知”提交相关材料。
新生入学时,我校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和专业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的、弄虚作假的,将不准许报到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政编码: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