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6-28 09:34:19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简介
学校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英文名称:LanzhouPetrochemicalUniversityofVocationalTechnology
学校国标代码:16209
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
西固东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西固西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539号
兰州新区校区:兰州新区贺兰山大道北段1169号
白银校区: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东路53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及层次
办学类型: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层次:职业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四条学历证书
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议事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对招生章程、分省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各类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根据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本科、专升本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年录取成绩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简章、招生指南和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过程中,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分配,当投档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没有确定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市、区),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文综或理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录取方式按照各相关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招生录取政策实施。考生须符合各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对于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录取方式按照各相关省(自治区)发布的高考招生录取政策实施。
第十五条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艺术专业在甘肃省招收专科美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省级统考成绩为准,学校不组织校考,录取规则按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实施,录取时先根据艺体类考生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