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州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6-28 09:32:09兰州文理学院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三条学校全称:兰州文理学院
学校代码:11562
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学历证书: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兰州文理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结合学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近年来在校生表现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等情况,依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考往年来源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详细计划人数见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2024年招生计划。
第九条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学校宿舍均在校内,6-8人/间。
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待省发改委批示后核定。
住宿费:700-9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
若甘肃省物价部门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录取工作在各招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厅《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