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郑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6-25 16:55:07郑州师范学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普通高招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郑州师范学院(英文名称:ZHENGZHOUNORMALUNIVERSITY),国标代码:12949。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
第四条培养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包括非师教育的多学科、多层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高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纪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档多投考生的录取和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我校今年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具体信息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五章招生规则
第十一条外语语种
1.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2.其他专业的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他小语种教学,请考生谨慎填报。
3.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音乐学专业的外语教学可以选俄语或英语。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生源省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所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则。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四条普通类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对于进档而又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本科音乐学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本科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本科音乐表演专业对钢琴、古筝招生计划有名额限制,其中音乐表演(钢琴)只招收器乐品种为钢琴的考生,音乐表演(古筝)只招收器乐品种为古筝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招收除钢琴、古筝品种外的其他中外管弦乐器考生。
3.本科舞蹈学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科音乐表演专业对钢琴、古筝招生计划有名额限制,其中音乐表演(钢琴)只招收器乐品种为钢琴的考生,音乐表演(古筝)只招收器乐品种为古筝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招收除钢琴、古筝品种外的其他中外管弦乐器考生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六条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