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阳师范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6-24 17:36:43安阳师范学院
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479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弦歌大道校区);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265号(文明大道校区),邮编455000。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结果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考生外语考试语种要求是英语。其他各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组织机构和计划编制
1.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国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以及各省未完成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4.学校今年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贴,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七、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德、智、体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3.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对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原则如下:
(1)美术学、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书法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序,计算方法如下: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3)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成绩70%加专业成绩30%的综合成绩排序,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30%;考生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4)凡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考生进档后,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5.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八、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文理兼招专业以省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标准收取。
(一)各类各专业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普通本科文史类(含体育类)为4400元/生·年(教育学专业为4800元/生·年);
2.普通本科理工类为5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物理学专业为55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