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原工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6-24 17:32:25中原工学院
一、学校全称
中原工学院
二、学校地址
中原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龙湖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淮河路1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代码及证书种类
学校代码
国标代码:10465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条件及相关学位要求,颁发中原工学院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中原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组织和实施。中原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机构,负责对招生全过程监督检查。
七、招生计划
1.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九、外语语种要求
1.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
2.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学校其他学院各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加分政策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
1.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此排序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序规则有冲突,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执行。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后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下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高低顺序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