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6-24 17:06:32湖南科技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2649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简介: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毗邻湖南科技大学,占地面积688亩。学校拥有一支规模适当、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教师队伍,任课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达到47%,拥有硕士学位的达到80%以上。学校依托湖南科技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设立了机电、土建艺术、经济、人文社科体育等4个学部,11个教学系,3个公共课教学单位。校园环境优美,基本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良。
第六条学校招生类型: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和专升本。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加强招生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学校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和规定,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