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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2)

2024-06-24 11:33:31湖南理工学院


高考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学科发展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规范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四章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50个,在31个省市招生。

专业名称

院系

学制

学费标准

新高考选科/未新高考文、理

备注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学院

四年

4000

历史+思想政治/文史

师范

法学

法学院

四年

50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知识产权

法学院

四年

5000

物理/理工

 

汉语言文学

中文学院

四年

40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师范

汉语言文学

中文学院

四年

45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秘书学

中文学院

四年

45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英语

外语学院

四年

40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师范

英语

外语学院

四年

45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朝鲜语

外语学院

四年

45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管学院

四年

50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人力资源管理

经管学院

四年

50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会计学

经管学院

四年

50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金融工程

经管学院

四年

50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经管学院

四年

5000

物理/理工

 

新闻学

新闻学院

四年

60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广告学

新闻学院

四年

60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网络与新媒体

新闻学院

四年

6000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学院

四年

4000

物理+化学/理工

师范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学院

四年

4500

物理+化学/理工

 

物理学

物电学院

四年

4000

物理+化学/理工

师范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电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物电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物电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化学

化工学院

四年

 

物理+化学/理工

师范

应用化学

化工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应用化学

化工学院

四年

 

物理+化学/理工

中外合作

化妆品技术与工程

化工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药学

化工学院

四年

 

物理+化学/理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工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机械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机械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机器人工程

机械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电子信息工程

信息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通信工程

信息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自动化

信息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信息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人工智能

信息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软件工程

信息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土木工程

土建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建筑学

土建学院

五年

5900

物理/理工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土建学院

五年

5900

物理/理工

 

水利水电工程

土建学院

四年

5900

物理+化学/理工

 

音乐学

音乐学院

四年

6000

艺术(不分科类)/艺术文史

 

音乐教育

音乐学院

四年

5000

艺术(不分科类)/艺术文史

师范

舞蹈学

音乐学院

四年

8000

艺术(不分科类)/艺术文史

 

体育教育

体育学院

四年

4000

体育历史、体育物理/体育文、体育理

师范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育学院

四年

5900

体育历史、体育物理/体育文、体育理

 

美术学

美设学院

四年

5400

艺术(不分科类)/艺术文史

师范

美术学

美设学院

四年

8000

艺术(不分科类)/艺术文史

 

视觉传达设计

美设学院

四年

8000

艺术(不分科类)/艺术文史

 

环境设计

美设学院

四年

8000

艺术(不分科类)/艺术文史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四条体育教育、应用化学等专业要求报考者无色盲、色弱。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形体端正,没有残疾。

  第十五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六条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序基准成绩。

  第十七条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即以投档成绩高低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不服从调剂即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进档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综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者,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理综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则志愿顺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历史科目组)或数学(首选物理科目组)、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二十条若批次投档生源不足,则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征集志愿。我校将按照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标签:湖南理工学院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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