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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湘南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6-24 11:32:30湘南学院


高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湘南学院,英文名称为XiangnanUniversity(缩写为XNU)。

  办学地点:王仙校区(校本部)位于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北湖校区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25号。根据学校工作规划,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在王仙校区培养,后续学年在北湖校区培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针灸推拿学专业学生第一、二学年在王仙校区培养,后续学年在北湖校区培养;其余专业学生在王仙校区培养。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4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学校毕业条件者,可准予毕业,由湘南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湘南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同时修满辅修专业学位学分,符合“辅修学位”规定的,授予相应辅修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五条学校是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湖南省绿色学校创建示范单位、湖南省平安建设示范校、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现有办学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改革试点和特色专业3个,通过教育部认证专业4个,省级“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22个,省级改革试点和特色专业9个。

  第六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职高对口、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标签:湘南学院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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