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华侨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6-24 10:07:10华侨大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院校识别码:4135010385。
第四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直属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厦门校区包含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建筑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华文学院(含龙舟池校区)。
泉州校区包含国际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工学院、医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1+3”两校区融合式培养,即第一学年及后续学年分别在不同校区学习,具体以相关通知为准。
泉州校区旅游学院大一新生、外国语学院英语及翻译专业、经济与金融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大一新生在厦门校区学习,一学年后回到泉州校区学习。
厦门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大一新生、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应用物理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专业大一新生在泉州校区学习,一学年后回到厦门校区学习。
第七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华侨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华侨大学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专业特色、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学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第九条招生模式:按专业大类或专业招生。专业大类的专业(方向)设置情况请参阅学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2024年普高本科招生专业目录》,由就读学院根据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及分流专业志愿等制定具体专业分流办法。
第十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为积极应对新高考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学校在部分专业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设立“中美121双学位班”(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和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共同合作与管理)、全英文教学专业、“拔尖人才试点班”;探索“名师课堂”引智计划,邀请各专业名师、专家来校做系列讲座;探索现代产业学院和专精特新产业学院运行模式,设立“承志创新班”,在物联网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专业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联合培养等。
具体实施方案以学校教务处当年公布的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关于“中美121双学位班”的招生说明。
1.“中美121双学位班”只招收具有出国留学意愿且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考生,采用全英文教学,原则上第二、三学年须赴美学习,具体实施方案依据中国大陆学生赴美留学签证政策制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美两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所获得的文凭和学位均为中美两国政府及国际承认。
2.“中美121双学位班”学生只限在第一学年所读专业中选择指定美方合作高校赴美修读相同的专业,即:工商管理类修读财务管理全英文教学专业,经济学类修读金融学全英文教学专业。
3.因故未能赴美学习的学生,必须进入学校对应的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或工商管理类选读财务管理(全英文教学,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专业,经济学类修读金融学(全英文教学,CFA<特许金融分析师>),不得转入其他非全英文教学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要求及建议。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翻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且须参加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若有)的外语口试。
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必修课安排教学,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课程或做课程替代等,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2.不招收无填报专业志愿的有关专业:“中美121双学位班”相关专业、全英文教学专业、哲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只录取有填报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专业中任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该专业。
3.运动训练专业报考要求详见《华侨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4.艺术类专业报考建议:
建议专业成绩不低于210分的合格考生报考。
舞蹈学专业建议男生净身高不低于175CM,女生净身高不低于162CM。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体检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制定各招生专业的体检标准。
根据我校专业(类)学习特点,临床医学专业不录取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盲)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不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考生,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运动训练等专业不建议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报考,应用物理学等专业不建议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考生报考,请考生谨慎填报。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华侨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十五条学校面向福建省泉州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泉州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泉州市各市、县、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含所辖各市、区)户口且在厦门市各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志愿填报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