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2024年三峡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2)

2024年三峡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2)

2024-06-09 21:47:15三峡大学


高考


  第二十条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限英语,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其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所在省外语总分的60%;

  法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其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所在省外语总分的60%。

  我校其他专业不限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录取后不得调换专业,该专业教学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预科、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其他专项类别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招生计划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色盲受限。

  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报到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依据《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请假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未经请假或虽请假但逾期2周不报到或未办理有关暂缓注册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辅的资助体系,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助)学金40余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学生奖(助)学金奖励资助体系。

  第二十八条进校后,为有效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对有重新选择专业学习意愿的学生,学校提供2次转专业机会;学生在校期间,还可辅修本校跨专业大类的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学士学位。对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可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硕士研究生还可以申请硕博贯通培养。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时须按国家和湖北省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有关代收费用。具体各专业学费将在学校本科招生官网发布。

  第三十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邮政编码:443002

  电话:0717-6392282、6392665邮箱:ctguzbctgu.edu.cn

  网址:http://zs.ctgu.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717-6393833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三峡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三峡大学 招生章程]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高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