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2)
2024-06-09 21:46:46江汉大学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能按器乐种类投档的省份,主科器乐须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二胡、竹笛、扬琴、琵琶。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主科须为声乐。
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艺术舞蹈。
第二十四条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理科(含首选科目为历史、物理,下同)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足球运动专业)在专业术科成绩和文化投档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七条运动训练、足球运动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学校确定录取标准,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运动训练、足球运动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报考外语类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第二十九条报考针灸推拿学(国际推广)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满分150分)。
第三十条外语类专业只招本语种和英语考生,其它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以大学英语为主。学校另开设有大学日语、大学德语和大学法语、大学西班牙语等语种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个语种修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针灸推拿学(国际推广)、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等专业均有大量英语组织教学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三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下列专业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音乐类、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70米(含)、女生1.60米(含)以上;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男生1.80米(含)、女生1.65米(含)以上。
第三十二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只在明确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会计学(ACCA)和金融学(CFA)专业之间可互转,但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第六章收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三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等费用。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局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其中出国留学学生第四学年国内学费按普通同类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收取。会计学(ACCA)和金融学(CFA)专业除正常学费外,另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年单独收取课程培训费。
第三十四条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学生奖励、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面的制度。学校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项目。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市)政府奖学金、社会团体(单位)、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
第三十五条凡取得江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入学前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同时,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六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实践机会,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体育类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八条学生修满规定的学业学分,成绩合格,由江汉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江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九条学校通过江汉大学校园网(www.jhun.edu.cn)和招生就业信息网(zjc.jhun.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84237298;微信公众号:江汉大学本科招生。
第四十条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