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2)
2024-06-09 17:22:49西安培华学院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我校无少数民族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八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校资助
培华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姜维之奖学金:2000元。
学长奖学金:1000元。
学生专项奖学金:500-30000元,包括学科竞赛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力学奖学金、自强之星奖学金、考研升学奖学金、外语考试奖学金、专升本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680000
传真:029-85680001
官方网址:http://www.peihua.cn/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培华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