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6-09 17:18:43西安音乐学院
Ⅱ类破格: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Ⅲ类破格:音乐表演(陕北民歌演唱)专业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直接关怀下的陕西文化建设品牌项目和我校特色专业,肩负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使命,为保证该专业方向开设的延续性,报考我校音乐表演(陕北民歌演唱)方向当年度校考且成绩优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75%以上(小数向上取整),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破格录取按照录取I类、Ⅱ类(Ⅲ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各类破格考生专业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据高考文化课总分(750分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高考成绩同分者,依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我校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在第一志愿可报多个专业的省份,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专业调剂录取。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我校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专业/项目 |
学费(元/学年) |
住宿费(元/学年) |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15000 |
1200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15000 |
120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15000 |
1200 |
舞蹈学 |
15000 |
1200 |
艺术与科技 |
15000 |
1200 |
音乐表演 |
18000 |
1200 |
录音艺术 |
18000 |
1200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
18000 |
1200 |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甲级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乙级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丙级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十八条本章程发布以后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有不相适应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
学校网址:http://www.xacom.edu.cn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om.edu.cn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8667076
传真电话:029-88667077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