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4-06-09 11:45:56山东财经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规范做好学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本简章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名称:山东财经大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
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40号
燕山校区: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
圣井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18602号
第四条学校代码:10456
第五条历史沿革
学校于2011年7月4日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筹建,2012年6月9日正式揭牌成立。山东经济学院的前身山东财经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之一,1978年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山东财政学院始建于1986年,实行部省共建,以财政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学校领导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2012年8月23日,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济南签署协议,共同建设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7月,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省部共建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12月学校明确了全面建成全国一流财经特色名校发展目标。2020年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名单。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获得省属本科高校分类考核“优秀”等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型:省部共建公办重点财经类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开展,并研究决定艺术类专业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与实施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10个省份共计划招生220人。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备注:
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美术学专业设置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艺术金融方向,入学后分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设置文创设计与管理方向、信息设计方向、艺术灯光设计方向,入学后分班。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参加夏季高考并根据所在省份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第十一条山东省考生录取原则:采用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依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投档。对进档考生,按山东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录取原则由学校审核录取。
第十二条山东省外考生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在省份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录取原则依次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专业成绩同分考生,我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录取额满。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身体情况应符合所报专业相关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公共外语课只设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录取的非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须改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