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2)
2024-06-03 20:18:54江苏海洋大学
第十六条英语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录取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录取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以英语授课,建议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七条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函〔2013〕83号、苏发改收费发〔2023〕580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
农林类专业2500元/学年,
医学类专业68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体育类专业5300元/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学费文科5200元/学年、理科55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9000元/学年。
第二十一条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奖、贷、助、勤、补、免”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详情请联系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18-85895078。
第二十二条学校学院介绍、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简章及官方媒体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海洋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江苏海洋大学授予相应学位,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同时授予外方合作学校相应学位。
第二十四条学校官方网址:www.jou.edu.cn,咨询电话:0518-80307598。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95032。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江苏海洋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