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2)
2024-06-03 20:14:46金陵科技学院
4.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十六条我校各专业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英语科目;所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省级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并按照经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查询。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南京市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苏价费〔2004〕291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具体如下:
文科类:5200元/年·生理工科类:5800元/年·生
农林类:250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生
眼视光学:6800元/年·生
信息与计算科学:5500元/年·生
中外合作办学:22000元/年·生(第4学年到外方学习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
住宿费:800~1500元/年·生。
第十九条我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我校招生工作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根据高考“阳光工程”的要求,我校今年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咨询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我校有关本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阳光招生网上查询。除学校组织开展的招生宣传活动外,学校不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及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招生代码
1.金陵科技学院院校标识码:4132013573。
2.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28。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9
咨询热线:025-86188800、86188811(传真)、86188285
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
本科阳光招生网:https://zsb.jit.edu.cn/
招生邮箱:zsbjit.edu.cn
监督邮箱:jwj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