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2)
2024-05-30 21:09:16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所有艺术、体育类专业均采用生源所在省相应艺术、体育类统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按生源所在省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无同分排序规则,依次依据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9.学校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均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国家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
10.学校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11.音乐学专业分为声乐方向和器乐方向,器乐方向只招器乐种类为钢琴、古筝、二胡、萨克斯、小提琴、扬琴、手风琴的考生。招生乐器器种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12.学校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2厘米及以上,女生162厘米及以上。
13.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学校均不予录取。
14.学校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15.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6.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复查,艺术、体育类还须进行专业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7.学校建立了“奖、助、补、贷、勤、免、缓”等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校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奖先评优机制,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九、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依条件分为:秦皇岛校区住宿标准为500至1200元/生·年;昌黎校区住宿标准为500至800元/生·年;开发区校区住宿标准为500至1000元/生·年。
十、其他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省级有关政策为准。
办学地点及招生咨询电话
秦皇岛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昌黎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城关四街河东113号
开发区校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6号
咨询电话:0335-8076333,8053966
学校网址:http://www.hevtt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hevt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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