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5-30 20:55:39河北外国语学院
一、院校名称:河北外国语学院
二、学校标识码:4113013402
三、培养层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五、学校概况:
河北外国语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本科外国语高校,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学校现开设75个语种,134个本、专科专业。
现有223名外籍专家、10名外籍院士,是“国家5A级民办高校”,连续五年进入全国民办高校百强榜,是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河北省招才引智十佳单位”,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河北省外国专家局授予的“河北省外国院士工作站”,是古巴科学院和古巴历史科学院在中国设立的唯一一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河北省科技厅批准的“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河北创业大学”,是河北省教育厅授予的“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是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河北省示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河北外国语学院与82个国家的409所大学开展着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合作,合作形式有:交换生、专升本、本升硕、本科双学位、大学预科等。
由我校发起成立的河北省校企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已达487家。我校已与省工商联41家直属商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学校在订单培养、岗位实习实践、专业项目共建、科研成果开发利用、学生就业等方面与各商会和会员单位进行深入合作。
河北外国语学院新校区是世界公园型、智慧化校园,占地2107亩,总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距石家庄高铁站仅15分钟车程,是省、市、县三级重点建设项目,是河北省重大民生工程。
六、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依据各省录取要求,招生专业和计划分布在本科提前批(含小语种、艺术专业)、本科批及专科提前批(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专科批,请详见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若遇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4.我校实行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录取入学报到后,按照尊重考生意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各招生大类所含具体专业,请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5.学校本科日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按小语种专业招生,在河北省纳入本科提前批A段进行录取,考生自高考前至6月28日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面试,凡达到本科批控制线的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A段志愿,依据我校的面试成绩,按专业计划,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6.学校本科艺术教育专业:建议参加我省声乐、舞蹈、美术统考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学校在河北招生的本、专科艺术专业,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本科、专科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依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8.学校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面向声乐培养)、时尚表演与传播、书画艺术、书画艺术(面向书法培养)、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达设计(面向室内外装修设计培养)、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面向外语播音员培养)等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本科、专科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9.体育教育(本科)、体育艺术表演(专科)等体育类专业在河北省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依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录取时:依据生源省(区、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