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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伊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5-30 20:14:06伊犁师范大学


高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伊犁师范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764。

  第三条校本部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东校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学府街666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学校性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江苏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建高校。

  第五条我校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六条我校招收的本科层次均为普通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我校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我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每年招生期间由本科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九条伊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各学院、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并定期调整,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还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巡视学校考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一条我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省级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报考足球运动专业的考生,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足球运动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4〕5号)、《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足球运动专业招生简章》和有关规定录取。

  第四章新生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我校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我校投档比例一般为100%,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见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调剂到其他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满足剩余专业录取条件,则作退档处理。

  疆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疆内完成。

  第十八条考生分数(投档成绩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则按以下顺序排序录取。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1+2”模式: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3”模式: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以上排列顺序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类型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分)、语文、数学、外语(以上均不含附加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以上排列顺序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折算形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例,考生甲专业成绩9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90/100×100×0.5+500/750×100×0.5=78.33。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分)、语文、数学、外语(以上均不含附加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以上排列顺序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足球运动专业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足球运动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4〕5号)、《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足球运动专业招生简章》和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报考单科成绩要求:

[标签:伊犁师范大学 招生章程 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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