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5-28 20:59:22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二)办学地址:
1.罗江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大学路59号;
2.绵竹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新市经济开发区。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二、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五、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资格审核,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具体按生源省(区、市)相关要求执行。
2.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无法满足时,将满足考生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
若生源所属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对专业志愿录取有特殊要求的,将按其相关要求执行。
3.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根据该省(区、市)新高考方案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4.对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进档考生,四川省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直至录取满额;其他省份按照属地考试院(招考委)公布的相关艺体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5.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各专业不限制语种,但入学后学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6.承认各省(区、市)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