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
2024-05-25 17:40:10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等7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输配电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发电运行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热工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智能机电技术等14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前述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zsxx.cqepc.com.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4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4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45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500元/人·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2.校内勤工助学: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人每月可获得400元的资助金,临时岗位按小时计算报酬,12元/小时。
3.校内奖学金。校长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进步奖学金。校长励志奖学金按在校学生人数1‰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4000元/人·年。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分别按班级学生人数的5%、10%、15%评定。每生每学期一等奖学金为500元;二等奖学金为350元;三等奖学金为200元。进步奖学金为每生每学期50元,凡在本班本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较上一学期提高10名以上者,均可获得。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373014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电力四村9号(西区)
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电力五村50号(东区)(邮编:400053)
重庆市潼南区锦绣大道1000号(潼南校区)
招生部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招生电话:023-61373333、61373100、61373340、61373341
学校网址:http://www.cqepc.com.cn
招生网址:http://zsxx.cqepc.com.cn/
电子邮件:cqdzzsc@126.com
第二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