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4-05-25 17:38:5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43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邮编:408000)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基本条件:学校占地面积415亩,校舍面积17.6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0.94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5.14亿元,教学实训仪器设备总值1.09亿元,有9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51个校内实训室,纸质图书75.03万册,电子图书112万册。
教学情况:学校设有财经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健康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教育学院、曙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学部等11个教学机构,开办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生产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等46个专业。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专业2个,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市级骨干专业5个、市级双基地3个、市级教学资源库1个、市级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1个、市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市级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一流课程11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学校教职工754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145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123人,“双师型”教师295人,巴渝学者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1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1人,在校生12000余人。
办学成果:学校是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档案管理国家二级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60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s://z.cqgmy.edu.cn/)或《2024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s://z.cqgmy.edu.cn/)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