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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1 20:47:25凯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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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里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凯里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中文名,凯里学院;英文名,Kaili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4152010669;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政编码:556011。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凯里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分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章制度,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具体事务。

  第七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咨询信访工作站,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面向全国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地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九条学校继续推行“大类+专业”招生模式。大类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其他专业按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条录取批次:本校录取为本科批。涉及艺术、体育、普通类本科、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中外合作办学等,具体时间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第五章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投档。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原则为: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文件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四条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报专业均未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则将其调剂到该批次计划未录满的招生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实施相关规定,同时参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录取计划有限的情况,学校将依据:普通类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还同分,历史类专业以语文单科成绩排列对比,物理类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列对比,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同分条件下,专业口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标签:凯里学院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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