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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1 20:37:50铜仁学院


高考


  第十八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一)少数民族民汉双语班。我校少数民族民汉双语班必须是参加贵州省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并达到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报考,再按照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完成一年预科学习,考试合格后,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升转到我校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十九条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贵州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章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铜仁学院校长签发具印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还须参加专业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依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奖、勤、助、补、减、贷”六位一体的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我校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铜仁学院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及时在铜仁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gztrc.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ztrc.edu.cn/zswq/

  邮政编码:554300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856—5232273

  电子邮箱:trxyzjc@163.com

  微信公众号:铜仁学院微校园(trxywxy)

  微信小程序:铜仁学院本科招生平台

  纪委(监察专员办)电话:0856-5221721

  第二十七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铜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标签:铜仁学院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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