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
2024-05-13 22:29:38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各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名额和考生填报志愿,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成绩优先)确定相应省份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及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加权总成绩、校考笔试成绩和校考面试成绩)。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开放录取结果查询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培养机制
“强基班”按照“3+1+X”本研衔接的模式进行培养。“3”是指在数学、物理学专业的本科基础学习阶段培养3年;“1”是指本研衔接阶段培养1年;“X”是指通过转段方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培养,基本学制年限按学校研究生培养有关要求执行。
“强基班”前3学年主要进行基础课程和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从第3学年开始,可选择研究方向,开展毕业设计预研究工作,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开展科研工作;第4学年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深入参与相关科研项目攻关,在导师指导下开展毕业设计,并初步确定研究生课题。取得本研转段资格者,可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研究生培养阶段承认其取得的学分;研究生阶段按照对应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培养,保持与本科阶段人才培养的延续性和衔接性。
(二)考核退出机制
本科阶段:“强基班”第1、2学年末进行阶段性考核,第3学年末进行本研转段考核。阶段性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整出强基班:主动申请退出“强基班”者;连续两学期综合排名在本班后5%(含)者;必修课程累计2门及以上不及格(含补考及格)者。本研转段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整出“强基班”:不符合学校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者;未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3个学年的必修课程者;英语水平、学业表现未达到进入研究生阶段培养必要要求者。
研究生阶段:研究生应按时完成开题和中期考核。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可申请延期,硕士研究生每次延期不超过3个月,博士研究生每次延期不超过6个月,原则上延期不超过2次。开题或中期考核2次未通过,或者未按时完成者,将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作分流处理。直接攻读地方博士研究生和军人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业进展困难或导师认为不宜继续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可申请转为按硕士研究生培养,获批后学籍身份调整为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按所在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且需按硕士研究生要求进行开题和中期考核。
(三)本研衔接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路径衔接:研究生阶段学员可选择不同研究生培养路径:一是学员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的,并满足转段相关条件可被推荐免试为地方硕士研究生,其中部分拔尖学员可获得直接攻读地方博士研究生资格。二是学员符合当年教育部、军队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生相关政策和学校选拔招录地方应届生入伍攻读研究生相关条件的,可参照相关要求,申报参军入伍攻读军人研究生,入伍后也可参与军人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四)培养特色
1.坚持兴趣引领,实施个性化培养。充分结合每一名学生特点及兴趣爱好,设计个性化培养方案,释放学生自主学习空间,鼓励学生自由探索、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
2.配备学业导师,实施全程培养。每名学生配备本科全程导师或由博导、青年骨干和管理专家构成的导师组,对其课程学习、科研工作、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关心指导,助力学生更好成长成才。
3.重视科研实践,提升创新实践能力。建立优秀学生参与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机制,允许学生深入参与导师课题。本科期间不定期发布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提前接受科研实践,实现前沿课题、一流导师和优秀学生的有机结合。
4.坚持开放交流,拓展国际视野。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授课,参与前沿讲座、实践项目、交流研讨、论文指导等教学活动。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学习、国际性学术活动等方式,分批送学生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交流,开拓学术视野、增强学术自信、培养创新精神和能力。
5.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在相关专业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优异的学生。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学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国防科技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国防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109号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073
招生咨询电话:
湖南省考生咨询张老师(13755062982);
山东省考生咨询余老师(13548675016);
河南省考生咨询周老师(15073198776);
辽宁省考生咨询张老师(15700793399);
四川省考生咨询晏老师(18975157609);
江西省考生咨询银老师(13787134767);
贵州省考生咨询唐老师(18073156674)。
传真:0731-87000299
电话:0731-86898899
电子邮箱:zsb@nudt.edu.cn
国防科技大学招生网:https://www.nudt.edu.cn/bkzs/;
国防科技大学纪委(非招生咨询电话):0731-87000600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