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2)
2023-11-07 11:23:19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c.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
d.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电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
e.音乐学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f.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主项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音乐科目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向工作人员报告考试曲目。
(三)舞蹈类
1.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2.考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见《舞蹈专业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太原市坞城路92号)。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舞蹈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3.考试要求
舞蹈基本功:女生盘头,着纯黑色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浅色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纯黑色紧身短袖、纯黑色紧身裤和纯黑色软底练功鞋。无音乐。
舞蹈表演: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纯黑色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音乐自备。
舞蹈即兴:着舞蹈练功服。
各科目考试均不可化妆。
4.考生报名时需选择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限报1种,舞蹈基本功考试中的技术技巧以及舞蹈表演科目中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所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
(四)书法类
1.报名:2023年12月18日—22日,考生登录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网站(https://zs.tynu.edu.cn)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2.考试科目及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上午:
书法临摹8:30—10:00
书法创作10:15—11:45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两种字体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篆书、自选书各75分)。
3.考试: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2023年12月31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书法类专业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
(五)播音与主持类
1.报名:2023年12月6日—10日,考生登录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网(https://zsw.cusx.edu.cn/)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2024年1月8日开始(具体时间见《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山西传媒学院(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
4.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六)表(导)演类
1.报名:2023年12月6日—10日,考生登录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网(https://zsw.cusx.edu.cn/)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2024年1月14日开始(具体时间见《表(导)演类统考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表(导)演类统考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山西传媒学院(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
4.考试科目: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
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2)服装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3)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七)戏曲类
戏曲类专业考试实行省际联考。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
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校考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2024年起,全国基本实现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六个科类省级统考全覆盖。
经教育部批准有资格举办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须按院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省级统考,未参加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或相应类别全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其他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院校均须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024年起,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有关校考高校要及时公布和宣传校考工作方案。
四、招生录取
1.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2.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为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同时,原先安排在艺术类招生的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3.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
4.有资格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将高考总成绩达到要求且相应科类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考生兼报多种艺术类别参加专业考试,在填报同一批次志愿时只能选择同一类专业填报。考生选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在选报志愿时只能选择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一类填报。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相关办法另行公布。
6.戏曲类专业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考务组织管理。各市招办和有关组考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艺术类各专业考试领导组,统筹做好本地专业考试工作,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部署专业组考工作,严格试题(卷)安全保密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加大专业考试考场条件建设,确保实时视频监控考试全过程。通过人脸识别等现代技术手段核验考生身份,严防考生替考。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细化专业考试评分标准,采取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二)加强违规处理力度。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有关市招办和高校须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有关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政策宣传与培训,统筹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精准解读政策,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科学性,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释疑解惑、凝聚共识,提高服务质量。广泛开展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宣传,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政策调整平稳落地。
六、其他事项
(一)我省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省外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高校2024年的艺术类招生情况,考生可咨询有关高校或到高校网站进行查询。
(二)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科目考试成绩按照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最终考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三)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查询和打印省统考成绩,我省不发放校考报考资格证明。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
(四)教育部如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有新的政策要求,我省将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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