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考生电子档案
2023-05-19 12:32:08湖南省教育厅
五、考生电子档案
9.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其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的具体办法分别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信息网上采集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纸介质档案建档工作方案》(湘教考普字〔2022〕5号)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档案中的优惠材料按2023年的相关政策整理,考生优惠资格须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甄别、采集;优惠资格审核和优惠信息采集工作于5月底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信息采集部门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或相应信息数据库的内容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格式建立我省考生电子档案库。切实加强考生电子档案管理,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在录取中,凡是无档案或档案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不能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有关责任人(或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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