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高考录取查询方式公布
2023-06-22 20:15:10高考网整理
录取工作流程和要求
(一)高校获取招生用户名和招生密码
高校使用录取主密钥登录https://wz.tfsec.com.cn(教育网)或https://wztt.tfsec.com.cn(非教育网),下载最新安全客户端软件、注册表文件及应用系统用户信息等,使用安全客户端辅助工具解密获得在浙江招生录取的用户名和密码。
招生用户名和招生密码用于高校招生录取院校端和“浙江省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平台”。各高校应当妥善保管此密码,严防泄露。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省教育考试院信息技术部联系。
各高校须在录取开始前进行网上报到,登陆省教育考试院OA系统(https://oa.zjzs.net),了解录取工作相关安排和所属录检员及其联系方式,以及有关系统和文档,填写本校录取具体负责人员联系电话。
(二)查询生源情况
高校通过“浙江省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平台”(https://218.75.77.27:8443),查看模拟情况,决定是否追加计划,及时确定并提交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传统志愿根据招生计划第一轮按不大于1∶1.2比例(除另有规定外,小数点部分原则上按四舍五入计算)投档,后续各轮原则上按缺额计划数投档。每轮投档后,视生源情况进行补投。如高校对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在符合教育部和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经与录检组联系确认,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含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1。2.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实行刚性管理,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高校不得擅自调整已公布的招生计划。高校确需调整计划的,须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OA系统”,下载并填写《2023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计划调整表》,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执行。涉及在浙招生计划总量调整的,须通过教育部生源计划管理系统逐级履行调整手续。
高校如需追加在浙招生计划,平行志愿计划原则上须在投档前提出申请。投档人数以调整后计划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如果在投档后提出申请且追加后计划量多于已投档量,剩余计划将在后续志愿填报中向社会公布。
在各类别最后一轮投档前,高校原则上不得减少在浙招生计划。最后一轮投档后,如果生源仍不足,高校可提出撤回计划申请。
实行传统志愿的高校如需根据生源情况对计划进行专业间调整,须先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经同意后执行。调整专业计划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
(三)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高校应当在规定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联络方法及时登录录取网站,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对不按规定接收考生电子档案的高校,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该校招生计划的100%留档,在该段录取结束时所留档考生视为已录取。
高校下载的考生志愿信息中,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本专业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高校专业名称及顺序。
兼报志愿的考生,按招生录取工作进程先后顺序投档录取。已被录取(包括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各类提前录取等)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段)的投档。
(四)阅档
高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集体研究确定录、退考生名单并及时上载。有关考生电子档案下载及录取、退档等问题,须及时与录检组联系。高校不得超过阅档时间滞留考生电子档案。
(五)退档
高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员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向高校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当认真对待录检员提出的复议意见,并将复议结果传真给录检员。
退档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段)详细投退档工作时间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予以通报,由此产生的问题,由高校负责。
(六)录取
高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提交录检组审核。录检组审核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由信息组据此生成相应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文档,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电子印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通过录取系统获取录取考生名册可信电子文档。高校如需纸质录取考生名册,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结束后打印寄送。高校须按规定建立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根据录取考生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纸质档案由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取后自行带至高校。有关高校要加强管理,做好纸质档案的接收和保管工作。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应将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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