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2)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2)

2022-06-03 11:32:28阳光高考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计划由教育部批准,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22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艺术类专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等分数下参照文化课成绩顺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相关部门、教育厅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企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特困: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800元;分学期两次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

  勤工助学:月工资400元。

  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企业奖学金:如步长奖学金、爱迪尔奖学金等,金额1000—5000元不等。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办理缓交手续先行入学报到。

  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

  第九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相关推荐:

  
高校招生简章汇总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标签:招生简章 2022高考招生]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高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