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2)
2022-06-03 11:26:37阳光高考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外语要求:学校不限外语语种,无加试口语要求。我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减免学费、职业技能竞赛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奖资助措施,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相应标准发放报酬。
第二十一条 对服兵役学生学费资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我校章程规定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33732000;029-33732444
学院网址:https://www.scy.cn/
招生网址:https://zsw.sc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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