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译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6-03 11:20:33阳光高考
西安翻译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一章 招生总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高校“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翻译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涵盖文、经、管、工、教、艺、医等八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积极践行“高尚教育”办学理念,坚持非营利、公益性办学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读书、做人、变革、奋进”的校训,努力创建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一流民办大学。国标代码为12714,英文名称为Xi'an FANYI University。
(三)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安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四)学校内设的教学机构承担各专业学生的教学工作。学校教学机构有英文学院、亚欧语言文化学院、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健康与运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
学校的招生专业有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27个,其中,翻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日语、商务英语、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环境设计6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截止目前,我校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和专升本上线率均达90%以上。学校先后荣获:“陕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全国创新创业五十强高校、连续三年(2020-2022年)蝉联“软科中国大学排名陕西民办大学第一”、连续两年荣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2020年,2021年)、“双创示范高校”(2019年,2020年)等荣誉。
第二章 招生机构设置
(一)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管理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招生、教学、宣传、纪检等工作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部)院(部)长,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部、计划财务处、招生处、宣传部、网络信息处、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招生处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与实施,学校各类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任务。
(三)招生监察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二)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三)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学校集体研究决定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并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五)普通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平衡问题。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和到现场录取方式。
(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投档分数(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